有一票海运出口集装箱打算中转港弃货会有什么解决办法
我们有一票天津港出口的海运集装箱货物,箱子为自备箱(进行过改造,箱体两侧钢板从新焊接,没有加装门,然后修复还原了),商品时机械设备固定在自备箱内使用的。在订舱时,给船代适航证,箱子的照片,都检查没问题了,才让订舱。货物在中转到韩国釜山时,港口把箱子吊下船时出现箱体侧面钢板开裂,船公司给的照片是里面的货物可能把钢板挤压造成。 现在船公司管我们索取000美金的误报金,那么这个钱应不应该给呢?我觉得不合理呀,我没有误报,是如实申报? 现在船公司可以帮我们的箱子进行修复(做集装箱外体的困扎000美金起),我们想把货物退运回中国,这样可以操作吗?如果船公司最后要收取我们的费用多的话,现在预估会在万美金,那么我们直接申请弃货可不可以? 那么在韩国港口的港口费是需要我们发货商来承担吗? 烦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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