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新规,请高度重视!已有货代被罚!集装箱超重罚款万!
交通运输部00年第号令颁布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监督规则>的决定》,自00年月日起施行。
要求
交付船舶国际运输的载货集装箱,其托运人应当在交付船舶运输前,采取整体称重法或者累加计算法对集装箱的重量进行验证。
采取累加计算法的托运人,应当制定符合交通运输部规定的重量验证程序,并按照程序进行载货集装箱重量验证。
未取得验证信息或者验证重量超过最大营运总质量的集装箱,承运人不得装船。
误差范围
确保集装箱的验证重量不超过其标称的最大营运总质量,与实际重量的误差不超过%且最大误差不超过吨并在运输单据上注明验证重量、验证方法和验证声明等验证信息,提供给承运人、港口经营人。
处罚制度
在船舶国际集装箱货物运输经营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海事管理机构处000元以上万元以下罚款:
、托运人提供的验证重量与实际重量的误差超过%或者吨的。
、承运人载运未取得验证信息或者验证重量超过最大营运总质量的集装箱的。
法律责任
集装箱超过最大营运总质量或者验证重量与实际重量误差较大,给船舶、码头设施及相关人员安全带来威胁。该类违法行为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